28日,记者获悉,新余市近日出台了传统村落和古建筑文化遗产发展实施方案,将108处传统村落、古建筑、红色旧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等列入保护范围,并制定实行挂牌保护、建立村史档案、实施保护修缮工程等保护措施,鼓励民资“领养”古建筑。
从2016年起,新余市财政将预算安排一定保护发展资金,重点扶持传统村落和古建筑等保护发展项目。鼓励本土能人、企业家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投资、租赁等多渠道参与传统村落和古建筑的保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