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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海南省加大水下文物保护力度

2017年02月23日

  据海南省文体厅的统计,海南省目前共有136处水下文物遗址,居全国之首,其中已登录的水下文化遗存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3处。为加快南海水下文物保护工作,提高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国家已经通过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南海基地的可行性报告。

  海南省政协委员连介德介绍,大多数水下文物文物埋藏较浅,易于发现。南海水下沉船遗址大多在礁盘上,距离水面很近,部分水域海水清澈,水下文物清晰可见,有的遗址甚至距离海面只有几十厘米。“一眼可见”的宝物吸引着原本捕鱼彩贝的渔民。渔民进行盗掘活动成本很低,加上缺乏有效监管,南海地区人烟稀少,打击盗掘行为又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违法成本很低。一些当地渔民或主动或被雇佣盗捞水下文物,成为这一非法活动“专业户”。

  连介德称,南海破坏程度超过80%的文物遗址已超过一半,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刻不容缓。考古人员在浪花礁发现许多带有人工痕迹的深坑,这是盗捞者留下的,对水下遗址造成致命性毁坏,是不留后路的疯狂盗掘。

  由于管理经费缺乏,协调机制差,地理位置偏远,管理实力难以到达,南海水下文物保护实际上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另外,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主体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文物部门缺乏海上执法能力,没有必备的船只和设备,只能联合边防、海军、渔政等海上力量,这种“多头”管理分散了文物保护的力量,同时削弱了对水下文物的保护力度。

  连介德建议,水下文物遗产保护基础工作亟待加强,水下文物遗产工作体制机制仍需完善。

  一是进一步摸清、探明和掌握海南省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和基本特点。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文物遗址保护利用的空间分配、规划管理、前期准备、项目筹划等方面制定保护利用规划,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水下文物进行保护和利用,有助于以后进行原址恢复保护的后续工作开展。

  二是对于水下文物,最好的保护方式是原址保护。通过水下博物馆等方式加强水下文物的原址保护,加快建设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包括南海博物馆、西沙水下文化遗址公园的建设,依据考古发现及历史记载恢复遗址原貌,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同时开展保护利用,逼真再现当时岛上先民的生活生产场景,使古遗址本体与自然环境相适应,与推进人文环境生活相吻合,达到科学研究、促进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相结合,从而实现以服务公众为目的,完善水下文化遗产的社会利用。

  三是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定期开展针对水下文化遗产的执法巡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惩治力度。

  四是建立联合执法信息沟通机制。提升联合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重点是加强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队伍、专业机构的建设。

  五是进一步整合水上水下文物古迹资源。形成一套系统的文物遗产体系,更好地发扬南海文物特有的社会功能,实现文物的有效保护和科学持续利用。

  六是加大水下文物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博物馆展览、出版物、网络、传媒、社区专题活动、体验潜水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参与水下考古、水下文物保护,提高全社会水下遗产保护意识和参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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