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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古墓盗得汉代文物 庐江四名盗墓者均获刑

2017年04月12日

  得知有人在自家承包田里偷挖古墓,一心想发财的父子俩遂邀上同伙,携带照明工具以及挖掘工具前去挖“宝贝”。经过几天的挖掘,该团伙挖出8个器皿及62块器皿碎片,经鉴定,被盗器皿均为汉代文物。

  经过:2016年10月13日晚,陈某等四人在一起吃饭,席间,陈某父亲打电话告诉他有人在自家的承包田里偷挖古墓。饭毕,四人决定回去看看。来到自家承包田,看到田地果然有被人挖掘的痕迹,四人商量后决定继续挖,说不定能挖出什么“宝贝”。于是,四人在当天晚上和次日晚上,携带照明工具以及铁锹等工具在该处挖掘。

  果不其然,四人挖出8个器皿和62块面积不等的器皿碎片,后由陈某带回家中藏匿。挖掘过程中,陈某发现离现场不远的一块田地的地面上被标记了许多记号,怀疑是盗墓人留下的标记。当月16日中午和晚上,陈某等四人又在该标记处(不能判定为古墓葬)盗挖,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墓葬为汉代古墓葬,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被盗的器皿中1个为三级文物,7个为一般文物。

  结果: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四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各被告人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遂依法对四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星哥点评:落案梦醒,发财梦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挖亡者的财物,内心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吗?钱财对生活很重要,但道德对人格更重要,不要让自己的人格向钱低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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