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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2017年09月20日
  国家文物局日前召开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研讨会,刘玉珠局长发表主旨讲话,与会专家、代表踊跃发言,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文物保护利用实践,提出了一系列事关我国基本国情下文物资源禀赋、文物工作规律、文物事业发展路径的新观点、新认识,对深入探索、揭示文物的资源属性与价值、文物保护利用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引下,我国文物事业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文物保护共识不断深化、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保护状况不断改善,文物活起来的领域和方式不断拓展,文物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日新月异,在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文物事业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之际,梳理文物工作的前进历程,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更加深刻地认识文博领域的国情特点,更加自觉地把握当代世情、国情下文物事业发展的科学路径,可谓顺应大势,恰逢其时。

  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指明的方向,也是当下文物事业发展的时代使命。对这条道路的探索和认识,涉及诸多层面和视角,既不能脱离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仍有不小差距的国情现实,又不能忽视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文物资源博大丰厚,文物保护利用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独特优势;既要立足文物资源禀赋特点和文物工作的成功经验、基本规律,又要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对文物保护利用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做出新调整、新探索;既要注重在文物保护利用理念、制度、措施等方面形成中国方案、走好中国道路,又要放眼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发展趋势,为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做出积极贡献。

  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一方面应当是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发展的悠久历史,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遗产的丰厚沃土滋养中形成的一条道路;另一方面,它还应当包括从中国特色文物资源禀赋和保护利用实践出发,经过反复探索、总结,逐步确立、日益完善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理论、方针原则、法律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其中,要特别重视着眼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文物资源和文物工作的特点规律进行考察和分析:

  ——我国文物资源禀赋特点。我国文物历史悠久,门类丰富,作为人类文明结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亘古至今连绵不断、灿烂辉煌的物质载体和实物见证,承载着丰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各类知识信息。其资源禀赋品高质优,既源于先天难得的水土风物、自然厚赐,又蕴含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追求和思维方式,并承载东方社会的历史基因和文化特质,主要有砖木材质为主体架构的文物建筑,书画、青铜、陶瓷及玉石、丝绸、漆木器等为主体材质的文物藏品,夯土架构为主体的古遗址、砖石架构为主体的古墓葬,遗存清晰、方位确切或被历史淹没、踪迹难寻的地下、水下历代文物埋藏等;同时还拥有量多面广、异彩纷呈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我国文物工作的基本规律。文物的生命犹如人类,与生俱来只有一次,不可再生,无可替代,既经不起毁坏,又不能随意仿造。文物工作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在确保安全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对文物进行合理适度的利用。确立文物保护的公益属性和全民共识,建立健全文物事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国有文物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体制机制。强调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发展观。对文物破坏事件实施终身追责和依法查处、约谈整改、执法督察等。

  ——规范有序的文物保护制度体系。在《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立的一系列制度框架下,将历代遗存浩繁、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对不可移动文物采取普查登记、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和名城名镇名村,以及文保单位“四有”和世界文化遗产预备、申报、监测等保护管理制度,确立了维修保护工作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以及制订文保单位保护规划、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予以整体保护、实施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展示等管理模式。对可移动文物确立了珍贵文物(一、二、三级)和一般文物、馆藏文物(区分等级、编目建账、建档备案、确保安全、普查登录、展示利用)和民间收藏文物(依法收藏、流通,鼓励发展非国有博物馆)、文物出入境审核、流失文物追索等保护管理体系。

  ——开放、共享的文物利用理念。鼓励和扶持各门类、多种所有制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史迹遗址对公众开放,通过文物展览、研究传播和文创产品开发、“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等,努力让文物活起来,推动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广泛实施博物馆免费开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发挥文物见证历史、惠及民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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