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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新增水下文物保护范围

2017年11月08日
  记者昨日从市文物管理处获悉,《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修订工作日前已正式结束,新的《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将于2018年元旦起实施。

  据介绍,《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1年施行以来,对促进我市文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今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为此,2016年下半年由市文物管理处提出修订申请,2017年初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立法后评估,修订工作历时近一年。

  《办法》修订稿新增23条(款、项)。新增水下文物保护范围,明确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强化了部门职责,针对不同的情形分别制定了文物保护措施,鼓励文物资源合法利用。对涉及5个块面的7个条(款)作了修改,并删除了部分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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