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业界新闻

宁波北仑区公布第十七批区级文物保护点

2017年12月13日

12月8日,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当天,北仑区新公布备碶、徐舫艇故居(隆记渔行)、湖芳庙、薛文泰墓、梅山烽火台五处具有较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十七批区级文物保护点。

此批文保点是区文物部门根据历史人文价值、保存状况、文物类型稀缺性等标准,在认真遴选、客观评估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征求所有人、使用人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核定公布的。截止目前,北仑区已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保点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区级文物保护点64处。接下来,区文物部门将对这些文保单位做好“四有”工作,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关于信息

2014-2024  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陇ICP备15000073号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
关闭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