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业界新闻

新疆启动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补助发放工作

2017年12月20日
  新疆地域广阔,数量繁多的文物遗址分布在天山南北,呈点多面广线长特点,多数处于人迹罕至、交通不便的戈壁、沙漠、高原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长期无人值守。由于缺乏专项财政资金保障等措施,许多地区的野外文物看护员队伍缺乏稳定性,文物看护员制度的巩固和进一步落实面临严峻考验,野外文物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为此,2017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教育工委书记李鹏新主持召开自治区文物工作专题会议,决定在新疆设立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充经费,自2018年列入自治区财政年度预算。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全疆无人值守的47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长城烽燧,配齐每处2名文物看护人员,共950名,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每年核拨2280万元。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关心下,2017年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助经费特事特办,下半年专项补助经费已于11月下发到地方财政。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文物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新疆各地州迅速启动了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补助发放工作。12月11日—12日,伊犁州文物局分别在昭苏县、特克斯县举办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补助发放仪式及业务培训,为30名巡查看护员发放了专项补助。目前,全疆各地州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补助发放工作正在陆续开展中。

  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巡查看护员工作积极性,将更加有利于基层一线文物保护队伍的稳定和加强,并为扎实推进文物安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文物保护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信息

2014-2024  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陇ICP备15000073号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
关闭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