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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文物安全工作

2017年12月27日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文物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文物发〔2017〕3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瓯海区文广新局下发通知,要求在2017年12月12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做好文保单位(文保点)、专题馆(纪念馆)等场馆的安全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盗抢防范、文保工程、违章建设、人员安全等五项内容。消防安全以木构古建筑、专题馆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瓯海区博物馆(瓯海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琦君故居照明线路全部改用金属管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连碓造纸作坊(横垟保护区)内易燃物品已经清理完毕。

  按照通知要求, 各镇街结合《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书》《业余文保员文物保护责任书》,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等进行自查自纠。下一步,瓯海区文广新局文化遗产管理科、区文物监察大队、区博物馆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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