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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馆长受贿致多处古建被毁:有的改成养生馆

来源:中国文物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11-4 阅读:

  楠溪江古村落存留有较完整的宋式村貌、明清建筑及其文化习俗,被专家誉为民居中的“活化石”。然而,一位本该作为保护楠溪江古建筑群的官员,却让这些古民居“受伤”。1974年出生的永嘉县文物馆原馆长潘某,没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问题,造成古建筑不同程度的损坏。

  10月29日,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起诉原永嘉县文物馆馆长潘某。10月30日,永嘉法院受理该案,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馆长玩忽职守

  多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遭破坏

  2012年10月,潘某被任命为永嘉县文物馆馆长,全面主持文物保护、维修、维护、审批等工作。

  2013年,永嘉县委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并将多个历史展馆布置在永嘉县岩头镇芙蓉村。芙蓉村古建筑群系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永嘉县委多次召开会议并要求文物馆在展馆建设中提前介入,尤其是涉及重点文保单位的,要做好指导工作。潘某参与会议。

  后来,永嘉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会议,邀请潘某及各个展馆负责人等,对各个展馆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会上,潘某作为文物馆馆长,未认真审查各个展馆的设计方案,未发现设计方案中的修缮部分存在的问题,也未要求各个展馆建设单位对修缮部分提请审批或修改。会后,潘某也未及时就专家提出的意见督促业主单位进行整改,导致存在多处修缮内容的设计方案未及时得到修正。

  施工过程中,潘某在现场巡查监管时,也未能及时发现文保单位被破坏的情况并予以制止,建筑施工队在按设计文本施工时,对芙蓉村古建筑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013年就有网友爆料称,永嘉岩头镇芙蓉村多处文物在改造中被毁坏。芙蓉村里的文物陈列室、芙蓉展览馆、陈虞之纪念馆等9个地方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芙蓉村民陈先生说,2013年6月底回家时发现,陈虞之纪念馆塑像被砸毁,陈列的物件也没了,连院内花木也被连根挖起,据说要变身为“清正园”。他很疑惑,南宋抗元英雄陈虞之纪念馆怎可随意改变用途?

  有村民提出疑问,芙蓉展览室和文物陈列室为何要被改造为长寿养生馆?里面的文物怎么不见了?能否得到妥善保护?文物陈列室、芙蓉展览馆的地砖为什么被撬?

  这些问题当年经温州当地媒体披露后,也得到相关部门重视。为整改修复遭破坏的文保单位,国家额外支付20万元整改方案设计费、20万元整改管理费以及65余万元整改工程费,总计100万元以上。

  利用职权侵吞财物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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