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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老建筑,留住城市的记忆

来源:光明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5-28 阅读:

  5月3日,珠海三灶一处日军侵华罪行遗迹倒塌,消失在时光长河中;几天前,十几公里外的珠海三灶镇历史上最豪华西式洋楼也传出即将被业主拆除建新房的消息。民间不以为然有之,痛心疾首有之,古建筑该不该保护?也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固然,若仅从观赏的角度来看,珠海的很多历史建筑,如莲塘村“就业堂”、唐家三庙等等,都是些年久失修、破败凋敝的“破房子”,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但正是这些历经沧桑的古建筑,见证了珠海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是反映城市历史文化深度不可多得的“活化石”。在“多留遗产,少留遗憾”的文保理念渐入人心的当下,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纪念意义或教育意义的城市古建筑予以有效保护,城市责无旁贷。

  而从珠海古建筑保护现状来看,显然还不容乐观。去年三月,国家文物局负责人在率队考察调研金湾区三灶镇文物保护工作时,曾要求当地保护好现有的日军侵华罪行遗迹,成为警示和教育后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然而仅一年多的时间,三灶一处日军侵华罪行遗迹就轰然倒塌,给人留下无尽的遗憾。据媒体披露,在珠海目前已查明的近两百处古建筑中,很多都处于自生自灭的状况,即便是有些已入选文保单位的古建筑,处境同样艰难,有的屋顶、墙体倒塌亟待维修;有的因人为和自然损坏严重已变得面目全非;有的因无“使用价值”,面临着被业主拆除的厄运……种种迹象表明,对现存的古建筑施以及时、有效的保护,已是迫在眉睫。

  保护古建筑不是一句空谈,必须要拿出实招、硬招。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设立专项保护经费、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彻底终结文保经费捉襟见肘的尴尬,使古建筑保护成为“有米之炊”。另一方面,城市要尽快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将古建筑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尤其是对那些能体现城乡传统风貌、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暂时未列入国家和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要实行市、区、镇挂牌保护,明确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的保护责任,对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行为,要依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并给予处罚。

  每一处古建筑,都具有不可复制的稀缺性和唯一性,都记录着一段城市记忆,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一个个日渐残旧、“无疾而终”。眼下,珠海正在对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进行全面梳理、统计,以便着手保护和抢救,我们期待这项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使破砖乱瓦、残垣断壁的古建筑能够重新焕发青春,成为彰显地域特色、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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