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三〇七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二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二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一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一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三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三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五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五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六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〇六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五〇二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五〇二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六〇九工程部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六〇九工程部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一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三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五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六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七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八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九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二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十三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仿古一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仿古三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一〇二工程部
本声明自登报之日起生效。限以上各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公章、财务专用章上缴到甘肃古典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并请以上各单位尽快办理集团公司改制后的相
关业务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注:详见甘肃日报2015年5月8日刊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