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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将有档可查

来源:安徽网 作者:安徽网 更新于:2019-9-19 阅读:

黄山市作为千年徽州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和承载地,至今仍然有上万处古建筑、以及大量的民国时期及建国后各个时期的特色历史建筑。近年来,黄山市为适应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现实需要,使徽州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有法可依,相继出台了10多项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法规政策体系,更以地方立法出台了《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使徽州古建筑遗产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与利用。

以前,黄山市文化委、规划局、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及区县也做了大量徽州古建筑、历史建筑的图片、影像采集和归纳工作,对地面建筑遗存等进行数据统计,但是这主要是各部门自行管理,作为业务资料存放、使用。在保护与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这些大量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如何收集、整理、归档、数字化处理与建好数据库,还没有一个法规依据来规范,给实际工作中带来诸多不便。

为此,黄山市档案局与文化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广泛调研论证,制定办法。《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使黄山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依,发挥了档案工作在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中应有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该《办法》共18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徽州古建筑档案的概念、保护的原则;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档案的工作机制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明确了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档案的保管期限、收集整理、移交、质量要求、利用和现代化管理要求;规定了对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档案有突出贡献的奖励。对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档案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也作出了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是黄山市全面贯彻落实《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中,全面规范管理徽州古建筑档案的有效举措,也可以增强这些重要资料档案的使用面,更好更多的发挥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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