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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竞争力榜单:深圳立法规当先锋

来源:澎湃网 作者:李秀瑜 深圳商报 更新于:2022-11-3 阅读:

近年来,深圳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形成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全面绿色化的要求,首次将“碳达峰、碳中和”融入绿色建筑全生命期管控,对建筑绿色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切实提高百姓对绿色建筑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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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多举措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为尽快实现全市碳达峰目标,根据深圳建筑领域的实际情况以及深圳地理气候特征,市住建局提出了“控源头、减存量、强技术、重监管、多举措”的实施路径,在确保建筑安全、舒适、健康、宜居的基础上,通过建筑全寿命期的节能管控,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的相关要求,推动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建设和运行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重点区域新建建筑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率先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聚集区。

加快建立健全低能耗、超低能耗、正能效建筑等相应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开展项目试点示范。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全面覆盖至所有新建建筑,从新建建筑的源头上控制能耗和碳排放量。

同时,继续强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存量建筑的运行能效。

重点推广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降低建筑全寿命期“碳量”。研究建立建筑碳统计、碳审计、碳监测、碳公示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碳排放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精准定位重点碳排放建筑,针对性地开展建筑能耗诊断、提出节能运行管理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节能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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