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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古建筑保护难题及更新对策

来源:百家号 作者:华地行土地说 更新于:2024-2-22 阅读:

  编者注:古建筑不仅具有着很高的欣赏价值,还为研究历史和科学提供实证,为新建筑设计和新艺术创作提供借鉴,同时也是我国文明发展的遗产。在新时代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古建筑保护存在的困境

  ①保护意识薄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古居民建筑的内部设施赶不上现代化要求,因此人们经常对古建筑进行彻底翻新,导致古居民建筑遭到破坏。而且,随着旅游业和房地产的日益兴盛,开发商往往只看到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对古建筑大加改造甚至摧毁。

  ②缺乏修缮和维护

  在针对各省份历史建筑的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中,我国历史建筑保存情况呈现“年代久、木构多、少维护”的基本特征,存在建筑老化、衰败等普遍现象。同时,许多历史建筑分布在乡村地区,受到城镇化、乡村空心化、老龄化的影响,此类历史建筑基本无人居住,长期无人管理,也加剧了建筑的损毁和衰败。

  ③修复技术待提高

  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或修复理念的偏差,对于近现代古建筑的修复也缺乏统一的标准作为指导,致使许多受损的古建筑在修缮和保护后发生了改变。另外,目前采用的古建筑修缮方法主要依靠机器修复,采用了很多现代科学技术,无法保持古建筑原有的历史文化韵味。再者,修缮工作粗糙,只对古建筑文物的外部进行简单的修补,忽略了内部的保护和修复,为今后古建筑的研究带来了困难。

  ④资金长期投入不足

  由于历史建筑产权复杂、多头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用于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长期投入不足,导致保护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对于大量亟待维修的历史建筑存在资金缺口。同时,相关资金补偿和激励政策性机制不够完善,自上而下的财政支持力度小,降低了社会资本与民间力量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⑤建筑产权归属不一

  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历史文物建筑产权归属不一。有属于国家的、集体的、个人的、多户共有的各种情况。从保护角度来看,部分纳入“名人故(旧)居”和“历史古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保护具有较多的法律依据。而一些尚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建筑,则难以规范产权所有人的行为,更有甚者,有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将历史文物建筑的全部价值据为私有,或任性改造,拒绝合作,使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二、古建筑保护及更新对策

  ①加强整体规划和管理

  围绕古建筑文物持续发展为核心,立足系统性规划,强化各个地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协调衔接,形成具有整体性的文物保护体系。做好传统民居及重要村镇文物古迹、民居建筑的调查及普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城镇的申报,留存相关建筑的影像、实测图纸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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